極目新聞記者 周丹
最近,帶貨主播的聊天群里,討論最多的就是雙11直播。為了賣出更多的貨,他們紛紛使出全力。如此一來,多個直播間里,除了主播們賣力地吆喝,出現(xiàn)頻次最高的語句之一就是“這是全年最低價”。
有經??粗辈サ南M者不由發(fā)問:“有這么多全年最低價嗎?這么多主播賣的都是最低價?”
律師接受極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,各種“最低價”等極限詞匯的使用,本來就存在問題,明顯涉嫌違反廣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(guī)定,涉嫌虛假夸大宣傳,消費者下單前可以錄屏、保存聊天記錄等,方便日后維權。
129元和119.99元咋都是最低價?
“美眉們,一年一度的‘雙11’又來咯!”“寶子們,這款商品我給你們要到了有史以來最低價”“只有我們直播間的粉絲才有這個福利,你們抓緊搶呀”……11月11日上午,極目新聞記者瀏覽多個平臺直播間發(fā)現(xiàn),類似的介紹語句頻頻出現(xiàn)。
其中一款美妝粉餅,一個主播稱“129元一個,全年最低”,另一個直播間,同款商品卻號稱“119.99元,全網最低”。
記者將119.99元的商品截圖發(fā)給按129元售賣的商家客服,客服表示:“我們的129元贈品多一個洗面奶小樣,并且我們說的最低,是我們店鋪的全年最低價,不是全網比價哦親?!?/p>
也就是說,“全年”、“全網”等字樣,可能只是商家的促銷套路。
既然套路多多,為何很多主播的帶貨成績卻不斷刷新?
“感覺直播間價格比平時的價格低很多,尤其是幾個大主播,在直播間各種大減價。直播間的人特別多,如果我不守著點,可能就被搶光了?!庇小岸缡肿濉北硎荆貏e是看著主播喊“3、2、1,上架”,感覺再不趕緊買就被別人搶了。
的確,雙11期間,多個直播間帶貨氛圍火爆。從粉絲量數(shù)千萬的頭部主播到眾多新晉小主播,以及不少明星、網紅等,相繼加入電商直播的大潮,銷售額也不斷創(chuàng)新高。
有消費者在觀看帶貨直播
有多位主播稱,雙11直播就是“日不落”。
所謂“日不落”,指的是一個直播間連續(xù)直播18-24個小時,主播們輪番上陣,通宵賣貨。很多主播形容:這是一個“嗓子冒煙的雙11”。
多個直播間有類似“最低”表述
11日,極目新聞記者多次觀看帶貨直播后發(fā)現(xiàn),不少主播甚至喜歡用“地板價”“宇宙最低”“跌破底價”等字眼,突出渲染商品價格優(yōu)惠。“最后一場破價直播,過時不補”“錯過今天,至少再等一年才有這個好價”等話語更是頻繁出現(xiàn),“洗腦式”催促消費者下單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主播打出所謂低價的同時,往往伴隨著大量“囤貨套裝”,例如某款面膜需要買10盒才能享受優(yōu)惠價;某款洗面奶如果僅買一支和平時價格差別不大,但買3支就會大幅降價。一些直播間還會推出“額外福利”,如“前10單付款返現(xiàn)50元”“前1000名下單額外加贈”等等。
有武漢消費者告訴記者,此前自己就多次沖動消費后,又覺得后悔,只有退貨,還得自己承擔運費?!坝械臅r候可能不需要那么多東西,但是囤貨套裝的價格要比單獨購買劃算很多,所以即使可能用不完還是會選擇購買。”她說,而前多少名下單有福利的活動,也讓人格外容易沖動下單,“但其實前多少名都是商家說了算,我們又看不到數(shù)據(jù),公布的時候可能都過了7天無理由退換時限,感覺還是套路多?!?/p>
此外,直播間的熱鬧過后,不少消費者冷靜下來發(fā)現(xiàn)了更低價,或者收到商品后后悔,又直呼“下頭”。
記者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檢索“雙11”“直播間”等關鍵詞發(fā)現(xiàn),存在大量消費者投訴的內容,“先提價再漲價”、“價格不是最低”等等是主要問題。
律師提醒消費者應注意保存證據(jù)
資生堂回應截圖
最近,有媒體報道稱,某頭部主播直播間曾出售一款資生堂的悅薇水乳套裝,各種優(yōu)惠后到手價為1240元,但在11月4日凌晨,資生堂同店鋪的同款產品只需888元就能買到,差價達300余元。資生堂旗艦店回復稱是系統(tǒng)故障,為異常訂單。在多名直播間下單的消費者要求保價后,資生堂下架了該商品鏈接。目前資生堂給出的解決方案是,針對價格異常的訂單統(tǒng)一做退款處理,并給以適當補償。
對此,不少網友質疑:“如果直播間不是最低價,我為什么要在直播間分秒必爭地搶購?”
事實上,各種“最低價”等極限詞匯的使用,本來就存在問題。
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表示,廣告法中明確規(guī)定,禁止使用“最高級”“最好”等極限詞。直播帶貨本質是為了推銷產品,適用廣告法相關條款。此外,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(guī)定,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。直播間宣傳“全網最低”的行為,明顯涉嫌違反廣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(guī)定,涉嫌虛假夸大宣傳,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。
“另外,‘全年最低’的確可以解釋為只針對自己的店鋪,但‘全網最低’就不一樣了,應該是全平臺。”陳亮律師提醒,因帶貨主播多是口頭介紹,消費者下單前可以錄屏、保存聊天記錄等,作為證據(jù),方便日后有糾紛時維權。
那么,帶貨主播是否需要為自己的介紹承擔責任?
陳亮律師介紹,直播間主播身份較為復雜,是否要承擔責任、承擔什么責任需要分情況而論。如果主播自產自銷,消費者主張自身權益時,主播要承擔退貨、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,還可能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。如果主播與商家是勞動合同關系,消費者主張自身權益一般由商家來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如果主播與商家是委托合同關系,那么主播可能兼顧廣告經營者、廣告發(fā)布者甚至廣告代言人的角色。
(來源:極目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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