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人的詐騙團伙以科技公司為偽裝,以幫忙運營網店賺錢為誘餌,層層設套布下騙局,詐騙2000余人近300萬元。近日,由重慶市潼南區(qū)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康某、姚某、李某等人涉嫌詐騙罪一案一審宣判,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康某、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,判處主犯李某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,其他22名被告人也被判處十一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庭審現場
偽裝成科技公司幫忙開網店
“兼職網上開店,輕松賺錢”“超低門檻0元入駐,日入300元”,待業(yè)在家的王女士在網上發(fā)現了這些吸引眼球的宣傳廣告,遂添加客服微信了解詳情。
對方宣稱是某科技公司,該公司從事網店運營,與服裝廠建立了合作關系,可以提供專業(yè)團隊幫助店主運營網絡店鋪。公司提供貨源和物流服務,店主通過手機確認買家訂單,公司負責商品發(fā)貨,最后再由店主收取貨款。店主只需向公司支付每件商品銷售價格60%的成本費,即可賺取剩余40%的利潤,公司同時還提供店鋪廣告宣傳、推廣引流服務,吸引更多人前來購物。店主在家就可以輕松賺錢,月收入可達8000至10000元。
王女士被客服的介紹所吸引,繳納了298元的入會費,加入了公司運營??头橥跖块_設了網絡店鋪,為店鋪進行了裝飾,上架了各種女裝。
幾天以后,有買家在王女士的網店下單購買了一件30元的商品,王女士向公司支付了成本費18元,沒過幾天,買家確認收到貨物,王女士通過淘寶收到貨款30元。其后,王女士的店鋪陸續(xù)接到300元、600元、1000元不等的訂單,王女士分別向公司支付了對應的成本費。
繳納后續(xù)費用后“買家”紛紛退款
此時,客服提出,如果與公司建立深度合作關系,王女士就不用每次單獨支付成本費,可以在成本費累積到一定數額后再支付,這樣可以緩解王女士的資金壓力,但是需要王女士先繳納保證金1萬元。王女士見網店每天都有人光顧,且銷售利潤比較可觀,于是繳納了保證金。
不久,有人找到王女士,希望在她的網店租賃鋪位用于銷售商品,可以支付鋪位租賃費2萬元。王女士聯系公司客服,客服表示可以為王女士增加鋪位,但是需要繳納技術服務費1萬元。王女士見增加店鋪鋪位就可以另外賺取1萬元,于是向客服支付了1萬元。
幾天后,王女士發(fā)現之前賣出的商品,均被買家7天無理由退貨,已支付的貨款隨之全部退回,之前承諾租賃鋪位的人也聯系不上了??头ν跖客诉€成本費和技術服務費的申請,也置之不理。驚覺被騙,王女士立刻向公安機關報警。
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線索,順藤摸瓜,在河北省保定市將康某、姚某、李某等25人抓獲,將這起涉案人數眾多、涉案金額巨大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破獲。
虛假宣傳+冒充買家詐騙斂財近300萬
法院經審理查明,2020年初,被告人康某、姚某、李某糾集數十名人員,在河北省保定市租賃某寫字樓作為辦公地點,以某科技公司名義進行詐騙活動。三人以公司經營模式將員工分配到不同崗位,讓員工分別聯系客戶虛假宣傳、冒充買家購物下單、冒充商家租賃鋪位,相互配合,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,騙取被害人繳納入會費、成本費、保證金、技術服務費等費用,詐騙受害人2000余名,詐騙錢款近300萬元。近日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小檢說法:
本案中,被告人康某、姚某、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詐騙公民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【詐騙罪】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來源:檢察日報
好了,這篇文章的內容發(fā)貨聯盟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,如果大家網絡推廣引流創(chuàng)業(yè)感興趣,可以添加微信:80709525 備注:發(fā)貨聯盟引流學習; 我拉你進直播課程學習群,每周135晚上都是有實戰(zhàn)干貨的推廣引流技術課程免費分享!